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目 录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19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51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56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79

  六、结论..................................................................................................................... 81

  附表:

  附表 1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附件:

  附图:

  附图 1: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 2:项目周边关系位置图

  附图:3:项目水系图

  附图 4:厂区平面分布图

  附图 5:导体车/电缆车间平面布置图

  附图 6:电线车间平面布置图

  附图 7:环境空气现状监测布点图

  附图 8:项目与阳宗海保护区位置关系图

  附件:

  附件 1:项目委托书

  附件 2:项目投资备案证

  附件 3:项目营业执照

  附件 4:昆明昆宝电线电缆制造有限公司搬迁技改项目环评批复

  附件 5:昆明昆宝电线电缆制造有限公司搬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补充报告环评批复

  附件 6:昆明昆宝电线电缆制造有限公司搬迁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意见

  附件 7:昆明昆宝电线电缆制造有限公司委托监测报告

  附件 8:昆明昆宝电线电缆制造有限公司环境现状监测报告

  附件 9:危险废物委托协议

  附件 10:云南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昆明阳宗海区域总体规划(2010-2020)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附件 11:三级审核表

  附件 12:送审前公示截图

表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昆明昆宝电线电缆制造有限公司绿色新能源电缆生产线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

2205-530133-23-02-862812

建设单位联系

姚伟

联系方式

18088266790

建设地点

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七甸产业园昆明昆宝电线电缆制造有限公司

地理坐标

东经 102 度 55 分 13.766 秒,北纬 24 度 57 分 54.129 秒

 

国民经济行业类别

 

C3831 电线、电缆制造

 

建设项目行业类别

三十五、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38-77、电线 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 383-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 VOCs
含量涂料 10 吨以下的除外)

 

建设性质

  • 新建(迁建
  • 改建

R扩建

  •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申报情形

R首次申报项目

  •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

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
会经济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

 

2205-530133-23-02-862812

总投资
(万元)

8000

环保投资(万元)

54

环保投资占比
%

0.675%

施工工期

2022 年 9 月-2022 年 10 月

 

是否开工建设

R否

  • 是:

 

用地面积(m2)

 

40565.85m2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
中表 1 确定是否设置项目专项评价。
1-1 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

 

专项评价
的类别

设置原则

本项目情况

专项评价
设置情况

 

大气

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 1、二
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

项目排放的废气不涉及有毒有害
污染物、二噁英、苯并[a]芘、氰

不设置

 

 

 

 

且厂界外 500 米范围内有环境空

化物、氯气,因此项目无需进行

 

 

气保护目标 2 的建设项目

大气专项评价。

 

 

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无生产废

 

 

 

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

水产生,员工生活废水经产区化

 

地表水

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

粪池处理后排入七甸片区污水处

不设置

 

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

理厂,故本次评价地表水不开展

 

 

 

专项评价。

 

 

环境风险

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 3 的建设项目

经分析,本项目危险物质存储量
总计未超过临界量,故不开展环境风险专项评价。

 

不设置

 

 

生态

取水口下游 500 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
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

本项目用水由园区管网供给,不

涉及河道取水,故不开展生态专
项评价。

 

不设置

 

 

海洋

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海洋工程,不涉及
向海排放污染物,故不开展海洋专项评价。

 

不设置

 

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

 

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

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

集中的区域。

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 B、

附录 C。

 

规划情况

  1. 规划名称:《昆明阳宗海区域总体规划》(2010—2020);
  2. 审批机关:昆明市人民政府
  3. 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昆明阳宗海区域总体规划(2010-2020) 的批复》昆政复[2012]85 号。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

  1. 规划环评名称:《昆明阳宗海区总体规划(2010-2020)环境影响报告书》;
  2. 审查机关:昆明市环境保护局;
  3. 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昆明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昆明阳宗海区总体规划(2010-2020)环境影响报告书》省查意见的函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1、规划符合性分析
      (1)规划发展定位:昆明阳宗海区总体发展以高原湖泊治理保护为前提,以休闲、养生、度假为主导功能的国际知名生态文化旅游休闲度假区。
七甸工业规划区——新昆明绿色产业和旅游装备研发制造产业基地,主
要发展产业为食品、医药、纺织、材料等低碳绿色产业。

  汤池旅游小镇——以度假旅游、温泉疗养、商务会议、山地休闲居住功能为主的度假休闲小镇。

  阳宗旅游小镇——以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建设为主,结合地方民俗文化形成的特色民俗文化小镇。

  草甸旅游小镇——阳宗海区域中心区,以旅游服务、行政办公及城市配套为主的综合服务小镇。

  环湖旅游度假圈——以旅游度假、休闲运动、温泉疗养、商务会议等功能为主的特色滨海运动休闲旅游圈。

  (2) 规划发展目标:充分把握昆明桥头堡地位契机,发挥阳宗海优越的地理区位和自然资源,以生态环境为命脉,以交通网络为基础,通过大力实施规划全覆盖,生态强治理,产业重布局,区域城镇化,奋斗 10 年把阳宗海风景名胜区打造成国际高端旅游度假胜地,旅游装备制造业基地,都市精品农业观光展示区,区域城镇化发展实验区,自然生态宜居区,建设一座规划布局合理,基础设施完善,产业集中发展,城市功能齐全,环境优美宜人,独具区域特色的国际生态旅游区。成为魅力昆明休闲度假的新名片,生态环保的新标杆,宜居宜业的新模式,城乡统筹的新典范。

  (3) 区域规划结构

  区域规划结合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确定“轴线串联、分片生长、多组团集聚”的策略,总体上形成“一核、一园、三镇、一圈”的组团式布局结构。

  “一核”:指阳宗海景观核心,即沿阳宗海水域及最高运行水位1769.9 米(1985 国家高程基准)水平外延 100 米范围内地区;“一园”:指七甸工业规划区, 它是区域副中心区,作为近期开发建设重点,整体打造宜业宜居的低碳产业规划区,改造、搬迁重工业区,优化、提升传统基础型产业,推进生态型经济的开发建设,突出生活、生产服务功能;“三镇”:包括汤池旅游小镇、草甸旅游小镇以及阳宗旅游小镇,其中汤池旅游小镇为区域内重要的滨水旅游城区,将建设成为国际温泉疗养和休闲度假基地;草甸旅游小镇作为区域中心区;阳宗旅游小镇是生态旅游服务设施集中区,以民俗文化、生活居住、特色旅游等功能为主;“一圈”:是指以阳宗海为核心,通过环湖景观道、快速路连接而成的环湖旅游度假圈层,圈层内主要以旅游度假、休闲运动、

 

温泉疗养、商务会议等功能为主。
本项目位于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七甸产业园昆明昆宝电线电缆制造有限公司,进行绿色新能源电缆生产线生产,与七甸工业规划区发展定位相符合,符合区域产业结构发展,此外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于 2022 年 5 月 6 日 对 本 项 目 进 行 了 备 案 , 备 案 项 目 编 码 为2205-530133-23-02-862812,同意项目开展前期工作,因此项目建设符合昆明阳宗海区总体规划。
2、规划环评符合性分析
项目与《昆明阳宗海区总体规划(2010-2020)环境影响报告书》符合性分析详见表 1-2。
1-2 项目与规划环评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序号

规划环评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一、项目入驻要求

 

 

1

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本)(修正)》及省市的产
业政策的项目。列入淘汰和限制类的项目不得进入规划区

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的规定,不属于国家“限制类”和
“淘汰类”项目

 

符合

 

 

2

入驻企业必须生产工艺先进、安全性能良好、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支持环保产业和高科技产业配套的轻污染加
工型企业进入驻

本项目为绿色新能源电缆生产线生产项目,生产工艺先进、安全性良好。

 

符合

 

 

 

3

 

规划区禁止引入高污染高耗能的钢 铁、冶金、化工、大中型机械制造、建材、造纸、制革、屠宰、制糖等行业,限制高耗水的饮料、酿造等行业, 禁止其他不符合规划的其它行业项目

本项目运营期冷却水循环 使用,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它生活 废水一起进入厂区化粪池 处理后外排园区污水管网, 最终进入七甸片区污水处
理厂处理,不直接排放。

 

 

符合

 

 

4

规划区各入园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单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本项目正在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符合

 

 

5

根据相关的地质资料显示,规划区域内有小江活动断裂带和性质不明断层穿过,因此,在断层穿过区域的建设
项目开发前需做详细地勘,确定断层性质并进行合理避让

 

本项目仅在原已审批过的厂区内进行扩建,不涉及新增用地

 

符合

 

 

6

规划区内的风景名胜区禁止修建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设施;禁止违反风景名胜区规划,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在核心景区内建设宾馆、招
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以及与风景

 

本项目位于七甸产业园片区,不涉及风景名胜区。

 

符合

 

综上所述,项目建设与《西山区海口工业园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2013-2030)》审查意见相符。

 

 

 

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物。风景名胜区的建设活动应符合风景名胜
区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建设项目环评的要求

 

 

1

规划区内的建设项目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单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评报告部分内容可以适
当简化

 

本项目正在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符合

 

 

 

2

由于规划阶段对各个建设项目的具体工程设计内容、建筑内容等,尚未确定,在计算相关污染物产生量的过程中会出现一定的偏差,因此具体建设项目环评时,应根据建设项目的详细设计,对污染物产生量等进行核算,
并进行预测分析

 

本项目正在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并根据建设项目具体情况进行产排污核算

 

 

符合

 

 

3

建设项目环评应注意与《昆明阳宗海区总体规划》的相符性分析:选址定位、功能分区、产业布局、依托的公
用设施、环保设施等

经选址定位、功能分区、产业布局分析后项目的建设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

 

符合

 

根据上表可知,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园区的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

3、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分析

项目与《昆明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昆明阳宗海区总体规划(2010-2020) 环境影响报告书》省查意见的函符合性分析详见表 1-3。
 1-3 项目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序号

审查意见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规划区应严格环境准入,产业布局应

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的规定,不属于国家“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同时也符合《云南省阳宗海保
护条例》

 

 

符合《云南省阳宗海保护条例》及国

 

1

家产业政策,在遵守法规的前提下进
行规划区的建设和发展,适度控制旅

符合

 

游及房地产开发,加强管理及污染控

 

 

制,切实保护好阳宗海区域生态环境。

 

 

2

应 根 据 《 阳 宗 海 区 域 总 体 规 划
(2010-2020)》进行产业布局,做好分区规划及布局,明确园区功能及布

建设项目位于七甸工业
规划区,与园区发展定位、产业布局相符,本项

 

符合

 

局,使各企业满足行业卫生防护距离

目的建设仅是在原有厂

 

 

要求。

区进行新增部分设备。

 

 

3

建立环境风险防范机制。强化规划区环境管理,提高环境风险防范意识, 针对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制定应急预
案,落实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建设完成后企业依 据园区要求,制定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符合

 

 

 

 

 

 

其他符合性分析

       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建设仅生产矿用移动金属屏蔽监视型橡套软电缆、光伏低压铝合金电缆、光伏直流电缆、电焊机专用橡套电缆(不含 6 千伏及以上(陆上用) 干法交联电力电缆),属于电线电缆制造(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 C3831), 经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项目不属于鼓励、限制、禁止类项目,为允许类项目,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的要求。根据《云南省发展改革委云南省商务厅关于转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 年版)>的通知》(云发改体改[2021]42 号),项目不属于负面清单中禁止准入事项,亦不属于许可准入事项,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且不涉及与市场准入相关的禁止性规定。 此外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于2022 年5 月6 日对本项目进行了备案,备案项目编码为 2205-530133-23-02-862812,同意项目开展前期工作。 综上所述,项目符合现行产业政策要求。

       2、与《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昆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昆政发[2021]21 号)的符合性分析 根据原国家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 号),要求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约束,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更好地发挥环评制度从源头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用,加快推进改善环境质量。

       (1)生态保护红线和一般生态空间 项目位于昆明七甸产业园昆宝电线电缆制造有限公司内,不属于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附近地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不涉及生态管控区,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规划。

       (2)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昆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昆政发〔2021〕21 号)》,昆明市水环境质量底线为:“纳入国家 和省级考核的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优良率稳步提升,滇池流域、阳宗海流域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逐步恢复,滇池草海水质达Ⅳ类,滇池外海水质达Ⅳ类(化学需氧量≤40 毫克/升),阳宗海水质达Ⅲ类,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巩固改善”;项目建设区域涉及的最近地表水体为瑶冲河,根据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2021 年度昆明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项目区地表水各项指标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 类水质标准,为地表水环境质量达标区。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员工生活污水经厂区自建化粪池处理后进入七甸片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建成运营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区域的地表水水质。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昆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昆政发〔2021〕21 号)》,昆明市大气环境质量底线为:“到 2025 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空间得到优化和有效保护,区域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保持优良,主城建成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占比达 99%以上,二氧化硫(SO2)和氮氧化物(NOX)排放总量控制在省下达的目标以内,主城区空气中颗粒物(PM10、PM2.5)稳定达《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标准以上。”项目选址区域为环境空气功能区三类区,根据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2021 年度昆明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项目区环境空气质量能够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标准要求, 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尚有容量进行项目建设,同时本项目仅产生少量废气,经采取相关措施后,不会改变项目区环境空气功能。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昆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昆政发〔2021〕21 号)》,昆明市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为:“土壤环境风险防范体系进一步完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进一步提高,逐步改善全市土壤环境质量,遏制土壤污染恶化趋势,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达到国家和云南省考核要求。”本项目绿色新能源电缆生产线建设项目,项目位于七甸工业园区昆宝电线电缆制造有限公司生产车间不涉及土壤直接污染,且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项目区土壤环境安全可得到有效保障。

 

  1. 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用水主要为员工生活公用水,用水由市政自来水供水; 项目用电主要由市政电网供应,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 项目建设其正效益远大于负效益,因此项目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

  1.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昆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昆政发〔2021〕21 号)》,全市共划分 129 个生态环境管控单元, 分为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 3 类。项目所在单元名称为“呈贡工业园区(七甸)”,单元编码为“ZH53011420003”,单元分类为“重点管控单元”,管控要求及落实情况见下表 1-3 所示。
1-3 重点管控单元管控要求及落实情况

 

单元分类

 

管控要求

 

本项目

符合性

 

重点管控单元

 

空间布局约束

  1. 重点发展绿色食品业、绿色中药业、清洁能源、绿色材料。
  2. 限制冶金、机械制造、化学、造纸、制革、建材等行业。
  3. 工业园区与受体敏感区较近,园区的重污染工业的开发范围和规模不宜再扩大。

 

本项目属于电线、电缆制造,不属于重污染工业,也不属于限制行业。

 

 

符合

 

 

 

 

污染物排放管控

 

  1. 园区建设中必须严格实施“雨污分流” 加强工业污染源监管,企业工业废水不得外排。排放含病原体的污水,必须经过消毒处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后排放。加强工业企业重金属污染治理设施建设,鼓励企业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进行深度处理。严格控制化工有毒污染物排放,加强重点环境管理类化学品废弃物和污染场地的

管理与处置。

  1. 执行二级空气质量标准,强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本项目执行《环境空

气质量标准》(GB3095
-2012)二级标准, 仅在现有厂房内增加设备安装,厂区已建有完善的雨污分流系统;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七甸片区污水处理厂;固体废物
100%处置

 

 

 

符合

 

 

 

环境风险防控

  1. 危险废物必须进行集中处置。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标准进行分类,禁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相同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2. 运输危险废物,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并遵守国家有关危险废物运输管理的规定。

 

企业建有规范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并与云南大地丰源环保有限公司签订危废处置协议,符合国家危险废物管理规定

 

 

符合

 

资源开

1.园区规划采用中水回用系统,作为绿地

本项目用水量小,生

符合

 

 

 

 

发效率要求

用水和道路浇洒用水以及其他非饮用水使用。经过污水处理站和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的二级达标水做水源,再深度处理
达到中水标准的水资源后重复使用。
2.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 100%。万元工业产值固体废物排放量下降 25%,工业园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100%。

产废水经冷却后循环使用,厂区绿化用水
, 来源于园区中水站, 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全部回收资源化利用,生活垃圾有园区环卫统一处置。

 

 

故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项目投产后在采取相应的污染治理措施的情况下,废气、废水及噪声能达到相应排放标准;固体废物全部得到有效合理的处置,综上所述,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的要求。
3、与《云南省阳宗海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
根据《云南省阳宗海保护条例》,阳宗海重点保护区实行分级保护,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为阳宗海水体及最高运行水位
1769.90 米向外水平延伸 100 米以内的区域,以及主要入湖河道和两侧外延
20 米的区域;二级保护区为一级保护区东西向外水平延伸 500 米、南北向外
水平延伸 1200 米的区域,以及主要入湖河道两侧 20 米各外延 50 米的区域; 三级保护区为一级、二级保护区以外的阳宗海径流区。
项目所在区域为昆明七甸产业园昆宝电线电缆制造有限公司内,距离阳宗海保护区约 6km,项目与阳宗海分级保护范围的位置关系见附图 8,由图可知,不在阳宗海保护范围内,不涉及阳宗海保护区,与《云南省阳宗海保护条例》符合。
4、与《云南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符合性分析

2019 年 11 月 1 日,云南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印发《云南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云发改基础【2019】924 号)。本项目与《云南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相符性分析见表 1-4。
1-4 与《云南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相符性分析

 

单元
名称

负面清单

项目实际情况


 

 

各类功能区

(一)禁止一切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严禁任意改变用途,因国家重大战略资源勘查需要,在不影响主体功能定位的前提下,经依法批准后予以安排勘查项目。
(二)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

(一)项目建设符合主体功能定位;
(二)项目位于昆明市昆明七甸产业园昆宝电
线电缆制造有限公司

 

符合

 

 

 

 

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内投资建设除保障防洪安全、河势稳定、供水安全以及保护生态环境、已建重要枢纽工程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岸线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保障防洪安全、河势稳定、供水安全、航道稳定以及保护生态环境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
(三)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投资建设除国家重大战略资源勘查项目、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治理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军事国防项目以及农牧民基本生产生活等必要的民生项目以外的项目。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
(四)禁止在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投资建设除国家重大战略资源勘查项目、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治理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军事国防项目以及农牧民基本生产生活等必要的民生项目以外的项目,重大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需依法依规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并按照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布局稳定”的要求进行补划和法定程序修改相应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五)禁止擅自占用和调整已经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特别是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不得多预留永久基本农田为建设占用留有空间,严禁通过擅自调整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避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审批,严禁未经审批违法违规占用。禁止在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建密、建房、 建坟、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永久基本农田的活动;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破坏永久基本农田耕作层;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永久基本农田。禁止以设施农用地为名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休闲旅游、仓储厂房等设施,坚决防止永久基本农田“非农化”。
(六)禁止在金沙江、长江一级支流建设除党中央、国务院、国家投资主管部门、省级有关
部门批复同意以外的过江基础设施项目。

内,不涉及《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及《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保护区、保留区;
(三)项目位于昆明市昆明七甸产业园昆宝电线电缆制造有限公司内,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
(四)项目位于昆明市昆明七甸产业园昆宝电线电缆制造有限公司内,在原有厂房内增加生产线,不涉及基本农田;
(五)项目位于昆明市昆明七甸产业园昆宝电线电缆制造有限公司内,在原有厂房内增加生产线,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六)项目建设于昆明市昆明七甸产业园昆宝电线电缆制造有限公司内,不涉及金沙江、长江一级支流等。

 

 

 

 

各类保护区

(七)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建设任何生产设施。禁止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或者景观的生产设施和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其他项目。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 开矿、采石、挖沙等活动,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禁止风景名胜区规划未经批准前或者违
反经批准的风景名胜区规划进行各类建设活动。禁止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在

(七)项目在原项目厂房内增加生产设备,厂房已建成,不涉及自然保护区,不涉及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等活动;
(八)项目在原项目厂房内增加生产设备,厂房已建成,根据现场踏
勘,不涉及风景名胜区;

 

 

 

符合

 

 

 

 

核心景区内投资建设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 疗养院以及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物。禁止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开山、采石、开矿、开荒、修坟立碑等破坏景观、植被和地形地貌的活动;禁止修建储存爆炸性、易燃性、 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设施。
(九)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
(十)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排污口,以及围湖造田、围湖造地或围垦河道等工程。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度假村、高尔夫球场、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建设项目和开发活动;禁止开(围)垦、填埋或者排干湿地;禁止截断湿地水源、挖沙、采矿、引入外来物种;禁止擅自放牧、捕捞、取土、取水、排污、放生;禁止其他破坏湿地及
其生态功能的活动。

(九)项目建设于昆明市昆明七甸产业园昆宝电线电缆制造有限公司内,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
(十)项目位于昆明市昆明七甸产业园昆宝电线电缆制造有限公司内,不涉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

 

 

 

 

 

 

 

 

 

工业布局

(十一)禁止在金沙江、长江一级支流岸线边界 1 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新建化工园区充分留足与周边城镇未来扩张发展的安全距离,立足于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方向,推广绿色化学和绿色化工发展模式。化工园区设立及园区产业发展规划由省级业务主管部门牵头组织专家论证后审定。
(十二)禁止新建不符合非煤矿山转型升级有关准入标准的非煤矿山。禁止在金沙江岸线 3
公里、长江一级支流岸线 1 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
(十三)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染项目。 禁止新增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建设产能,确有必要建设的,应按规定实施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
(十四)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
(十五)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依法依规淘汰不符合要求的电石炉及开放式电石炉、无化产回收的单一炼焦生产设施,依法依规淘汰不符合要求的硫铁矿制酸、硫磺制酸、黄磷生产、有钙熔烧铬化合物生产装置和有机一无机复混肥料、过磷酸钙和钙镁磷肥生产线。
(十六)禁止建设高毒高残留以及对环境影响大的农药原药生产装置,严格控制尿素、磷铵、
电石、焦炭、黄磷、烧碱、纯碱、聚氯乙烯等

(十一)项目建设于昆明市昆明七甸产业园昆宝电线电缆制造有限公司内,不涉及金沙江、长江一级支流等。本项目为电线电缆制造,不属于化工项目;
(十二)项目为电线电缆制造项目,不涉及煤矿山、尾矿库;
(十三)项目为电线电缆制造项目,不属于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染项目;
(十四)项目为电线电缆制造项目,不属于石化、现代煤化工项目;
(十五)项目拟增加生产设备属于先进设备, 工艺属于先进工艺,不属于落后的产能项目;
(十六)项目为电线电缆制造项目,不涉及高毒高残留以及对环境影响大的农药原药生产, 不涉及尿素、磷铵、电
石、焦炭、黄磷、烧碱、

 

 

 

 

 

 

 

符合

 

 

 

 

行业新增产能。
(十七)禁止列入《云南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名单》的搬迁改造企业在原址新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 加强搬迁入园、关闭退出企业腾退土地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确保腾退土地符合规划用
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纯碱、聚氯乙烯等行业;
(十七)经查询,建设单位不在《云南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名单》中。

 

 

综上,本项目建设不违反《云南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符合《云南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
5、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 年版)》的符合性分析
2022 年 1 月 19 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 年版)》的通知。本项目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 年版)》相符性分析见表 1-5。
1-5 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 年版)》相符性分析

 

序号

负面清单

项目实际情况

符合

 

 

1

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和省级港口布局规划以 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符 合《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
通道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码头项目,也不属于过长江通道项目。

 

符合

 

 

2

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 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 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 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
目。

本项目不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不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
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

 

符合

 

 

 

3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 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 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禽畜养殖、  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
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 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
投资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

 

 

符合

 

 

4

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 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 资建设项目。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 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
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新增排污口, 未有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不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
段范围内。

 

符合

 

 

 

5

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 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 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 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 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 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全国重 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 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
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

 

 

符合

 

 

 

6

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
设或扩大排污口。

本项目不涉及。

符合

 

7

禁止在“一江一口两湖七河”和 332 个水生生
物保护区开展生产线捕捞。

本项目不涉及。

符合

 

 

8

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 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 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河重要支流岸 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 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
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

 

本项目不涉及。

 

符合

 

 

9

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 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
染项目。

 

符合

 

10

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
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石化、现
代煤化工项目。

符合

 

 

11

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相关政策明令禁止 的落后产能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
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落后产能项目,不属于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亦
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符合

 

12

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有更加严格规定的
从其规定。

本项目不涉及。

符合

 

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 年版》的要求。
6、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的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相符性分析见表 1-6。
1-6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相符性分析

 

序号

相关内容

项目实际情况

符合

 

 

1

禁止在长江流域重点生态功能区布局对生态系统有严重影响的产业。禁止重污染企业和项目向长江
中上游转移。

 

本项目位于阳宗海七甸产区园区,且不属于重污染物企业。

 

符合

 

 

2

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

本项目位于西山区海口工业园新区,距瑶冲河约 1.46km;本项目为电线电缆制造项目,不属于
化工项目。

 

符合

 

 

 

3

 

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但是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

 

本项目位于阳宗海七甸产区园区,属于电线电缆制造项目,不属于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项目。

 

 

符合

 

4

加强对高耗水行业、重点用水单位
的用水定额管理,严格控制高耗水

本项目不属于高耗水行业、重点
用水单位。

符合

 

 

 

 

项目建设

 

 

 

 

5

禁止在长江流域河湖管理范围内倾倒、填埋、堆放、弃置、处理固体废物。

本项目为电线电缆制造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云南大地丰 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清运处置,
一般工业固废回收利用。

 

符合

 

 

6

禁止在长江流域水上运输剧毒化
学品和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

公司已与云南大地丰源环保科
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危废清运处置协议。

 

符合

 

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的要求。

7、环境管理政策符合性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相关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产品主要为电线电缆,属于电线电缆制造 C3831,不属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涉及的重点行业(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等)。具体相关符合性分析内容见下表 1-7。
1-7 相关符合性分析表

 

 

《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3 号)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1

 

大力推进源头替代

通过使用水性、粉末、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等低 VOCs 含量的涂料, 水性、辐射固化、植物基等低 VOCs
含量的油墨,水基、热熔、无溶剂、辐射固化、改性、生物降解等低 VOCs 含量的胶粘剂,以及低 VOCs 含量、低反应活性的清洗剂等,替代溶剂型涂
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从源头减少 VOCs 产生。

 

 

项目不属于重点行 业,本项目喷码工序使用油墨量较少。

 

 

符合

 

 

 

 

2

 

 

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

重点对含 VOCs 物料(包括含 VOCs 原辅材料、含 VOCs 产品、含 VOCs 废料以及有机聚合物材料等)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
实施管控,通过采取设备与场所密闭、工艺改进、废气有效收集等措施,削减
VOCs 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PVC 及PE 不加热情况下不产生
VOCs,生产过程中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过活性炭吸附箱处理装置处理后,由 15m 高排气筒排放。

 

 

符合

 

提高废气收集率。遵循“应收尽收、分质收集”的原则,科学设计废气收集系统,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进
行控制。

 

本项目采用集气罩的方式收集有机废气。

 

符合

 

 

 

3

 

加强企业运行管理

企业应系统梳理 VOCs 排放主要环节和工序,包括启停机、检维修作业等, 制定具体操作规程,落实到具体责任 人。健全内部考核制度。加强人员能力培训和技术交流。建立管理台账,记录企业生产和治污设施运行的关键参数,
在线监控参数要确保能够实时调取,相

 

企业已设置环保管理制度,并制定 VOCs 防治措施管理方案, 本项目建成后,将纳入现有管理制度内。

 

 

符合

 

 

 

 

 

关台账记录至少保存三年。

 

 

 

《关于印发<2020 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20]33 号)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严格落实国家和地方产品 VOCs 含量限值标准。

本项目严格落实国家和地方产品 VOCs 含量限值标准。

 

符合

 

 

 

大力推

推进低(无)VOCs 含量原辅材料替代。企业应建立原辅材料台账,记录 VOCs 原辅材料名称、成分、VOCs 含量、采购量、使用量、库存量、回收方式、回收量等信息,并保存相关证明材料。采用符合国家有关低 VOCs 含量产品规定的涂料、油墨、胶粘剂等,排放浓度稳定达标且排放速率满足相关规定的, 相应生产工序可不要求建设末端治理 设施。使用的原辅材料 VOCs 含量(质量比)均低于 10%的工序,可不要求
采取无组织排放收集和处理措施。

 

项目喷码工序使用低
VOCs 含量的油墨, 使用量较少,并建立原辅材料台账,记录
VOCs 原辅材料名称、成分、VOCs 含量、采购量、使用量、库存量、回收方式、回收量等信息,并保存相关证明材料。

 

 

 

进源头

 

 

替代,

 

1

有效减

 

 

 

 

VOCs

符合

 

产生

 

 

 

执行并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制定 VOCs 无组织排放控制规程,细化到具体工序和生产环节, 以及启停机、检维修作业等,落实到具
体责任人;健全内部考核制度,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生产。

本项目执行并落实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

 

 

 

织排放控制标准》,

符合

 

 

制定挥发性有机物无

 

 

 

组织排放控制规程。

 

 

 

储存环节应采用密闭容器、包装袋,高

本项目所使用原辅材料均储存于密闭包装桶中。

 

 

 

 

效密封储罐,封闭式储库、料仓等。装

符合

 

 

卸、转移和输送环节应采用密闭管道或

 

 

 

密闭容器、罐车等。

 

 

 

全面落

生产和使用环节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中操作并有效收集废气,或进行局部气体收集;非取用状态时容器应密闭。处置环节应将盛装过 VOCs 物料的包装容器、含 VOCs 废料(渣、液) 废吸附剂等通过加盖、封装等方式密
闭,妥善存放,不得随意丢弃。

挤出、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局部收集。废油墨桶
、等沾染废物作为危废委托云南大地丰源环
保有限公司处置。

 

 

 

实标准
要求,

符合

 

强化无

 

2

组织排

 

 

放控制

 

高 VOCs 含量废水的集输、储存和处理环节,应加盖密闭。企业中载有气态、液态 VOCs 物料的设备与管线组件密封点大于等于 2000 个的,应全面梳理建立台账;石油炼制、石油化工、合成树脂企业严格按照排放标准要求开展
LDAR 工作,加强备用泵、在用泵、调节阀、搅拌器、开口管线等检测工作, 强化质量控制;要将 VOCs 治理设施和
储罐的密封点纳入检测计划中。

 

 

 

 

提升综

 

 

 

合治理

 

 

 

效率

本项目不产生高

 

 

 

VOCs 含量的废水;
无气态、液态 VOCs

符合

 

 

物料。

 

 

 

石化、化工、煤化工、制药、农药等行

本项目使用过的废油

 

 

 

 

业企业要加强启停机期间以及清洗、退

墨桶等沾染废物作为

 

 

 

料、吹扫、放空、晾干等环节 VOCs

危废委托云南大地丰

符合

 

 

排放管控,确保满足标准要求。企业生

源环保有限公司处

 

 

 

产设施防腐防水防锈涂装应避开夏季

置。

 

 

 

 

 

或采用低 VOCs 含量涂料。

 

 

 

 

 

 

 

 

 

 

 

 

3

 

 

 

 

 

 

 

 

聚焦治污设施
“三
率”, 提升综合治理效率

对达不到要求的 VOCs 收集、治理设施进行更换或升级改造,确保实现达标排放。除恶臭异味治理外,一般不采用低
温等离子、光催化、光氧化等技术。

本项目 VOCs 采用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箱进行处理,可确
保达标排放。

 

符合

 

按照“应收尽收”的原则提升废气收集率。推动取消废气排放系统旁路,因安全生产等原因必须保留的,应将保留旁路清单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旁路在非紧急情况下保持关闭,并通过铅封、安装自动监控设施、流量计等方式加强监管,开启后应及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
报告,做好台账记录。

 

本项目挤出、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局部收集。无排放系统旁路。

 

 

符合

 

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优先采用密闭设备、在密闭空间中操作或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收集方式; 对于采用局部集气罩的,应根据废气排放特点合理选择收集点位,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 VOCs 无组织排放位置, 控制风速不低于 0.3m/s,达不到要求的
通过更换大功率风机、增设烟道风机、增加垂帘等方式及时改造。

 

本项目采用集气罩局部收集,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 VOCs 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大于 0.3m/s。

 

 

符合

 

按照与生产设备“同启同停”的原则提升治理设施运行率。根据处理工艺要求,在处理设施达到正常运行条件后方可启动生产设备,在生产设备停止、残留 VOCs 废气收集处理完毕后,方可停运处理设施。

项目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与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行。生产工艺设备停止运行 后,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方可停止运
行。

 

 

符合

 

企业新建治污设施或对现有治污设施实施改造,应依据排放废气特征、VOCs 组分及浓度、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对治理难度大、单一治理工艺难以稳定达标的,要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采用活性炭吸附技术的,应选择碘值不低于 800mg/g 的活性炭,并按设计要求足量添加、及时更换,记录
更换时间和使用量。

项目采用活性炭吸附箱对有机废气进行处理,其选用活性炭碘值为 800mg/g,本评价要求企业每隔 3 个月更换一次活性炭, 并记录更换时间和使用量。

 

 

符合

 

《云南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实施
方案》

项目情况

符合

 

 

 

1

大力推进源头替代。通过使用水性、粉末、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等低 VOCs 含量的涂料, 水性、辐射固化、植物基等低 VOCs 含量的油墨, 水基、热熔、无溶剂、辐射固化、改性、生物降解等低VOCs 含量的胶粘剂,以及低VOCs 含量、低反应活性的清洗剂等,替代溶剂型涂料、油墨、
胶粘剂、清洗剂等,从源头减少 VOCs 产生。

 

本项目不属于重点行业。本项目喷码工序使用油墨量较少。

 

 

符合

 

 

2

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重点对含 VOCs 物料
(包括含 VOCs 原辅材料、含 VOCs 产品、含
VOCs 废料以及有机聚合物材料等)储存、转移和

项目原料使用前均为
包装袋密封储存,本项目有机废气经集气

 

符合

 

 

 

 

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实施管控,通过采取设备与场所密闭、工艺改进、废气有效收集等措施,
削减 VOCs 无组织排放。

罩收集后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三根 15m 高排气筒排
放。

 

 

 

 

3

 

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企业新建治污设 施或对现有治污设施实施改造,应依据排放废气 的浓度、组分、风量,温度、湿度、压力,以及 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鼓励企业采用 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提高 VOCs 治理效率。

项目属于扩建项目, 通过以新带老措施, 将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后,经三根
15m 高的排气筒排
放。

 

 

符合

 

经分析对照,本项目符合以上相关环境管理政策的要求。

8、选址合理性分析

项目为电线、电缆制造项目,位于昆明七甸产业园属工业用地,园区基础设施的建设完善,所选厂地在供电、供水、交通等基础条件十分便利。在采取相应环保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废水处理后排入园区管网,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噪声厂界可达标,不会造成扰民现象,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合理处置,项目与周围环境相容。目前项目周边环境质量良好,水、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外环境较简单,无重大环境制约因素存在。建设用地周围无需要特殊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和文化、自然遗产,不属于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的保护范围。
综上,项目建设场地条件、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和水、电、通信等条件好,无重大的环境制约因素,项目选址合理。
9、环境相容性分析
项目用地范围及周围 500m 范围内没有集中居民区、学校、医院、学校等环境保护目标;项目选址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等需特殊保护的环境敏感区,以及天然林、重要湿地等生态敏感区与脆弱区。项目用地范围及其周边无古树名木及文物保护单位分布,不存在明显的环境制约因素,亦无需要特殊保护的环境保护目标,项目建设区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详见下表 1-8。
1-8 本项目周边企业污染源调查一览表

 

企业名称

与项目位置
关系

主营业务

方位

主要大气污染物

 

云南天齐绿色食品开发有限公司

 

135m

预包装食品销售;
蔬菜制品、炒货食品、坚果制品、方

 

东南面

 

颗粒物

 

 

 

 

 

便食品加工

 

 

 

昆明高上高食品有限公司

 

157m

肉制品、农副产品收购加及工冷藏
服务;

 

西南面

颗粒物、SO2、氮氧化物

 

 

 

石斛及其他中草

 

 

 

云南金九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31m

药材的种植、开发及销售;中药材及
中成药批发;医药

 

南面

 

颗粒物

 

 

制造、医药经销;

 

 

七甸产业园区管委

245m

行政办公

东南面

/

 

昆明鼎悦塑料制品

35m

塑料制品生产加

北面

颗粒物、有机废气

 

有限公司

工,物资供销

三川电缆集团

160m

电线电缆制造

西北

颗粒物、有机废气

 

 

 

铜、镍及其合金铸

 

 

 

中铝昆明铜业

260

造、加工产品、销
售、检验、研发、

北面

颗粒物、SO2、氮氧化物

 

 

推广及咨询服务

 

 

从对项目周边企业情况调查可知,周围的企业对本项目无制约性因素, 本项目的主要污染物是废气、固废及噪声,经过相应的措施处理后,可以做到达标排放,项目周边多为生产加工型企业,对周围企业影响不大。
综上所述,项目与周边环境相容。

 

表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设内容  

       1、项目由来

        昆明昆宝电线电缆制造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各种电线、电缆生产的民营企业, 2009 年 6 月企业租用昆明经开区阿拉街道办事处石坝村临时厂房进行生产,2013 年初企业所在地被昆明市规划征用,2014 年 6 月企业委托昆明理工大学编制了《昆明昆宝电线电缆制造有限公司搬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 2014 年 7 月获得昆明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昆明昆宝电线电缆制造有限公司搬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昆环保复[2014]319 号)。2014 年 9 月开始建设,2015 年 10 月建成投产,因建设过程中部分工程内容和生产工艺进行了变更,致使项目工程内容、生产工艺、产污环节、污染治理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情况均与原环评报告及其批复要求发生变化,2017 年11 月昆明昆宝电线电缆制造有限公司委托北京国环清华环境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昆明昆宝电线电缆制造有限公司搬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补充报告》,并于 2018 年 1 月获得昆明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昆明昆宝电线电缆制造有限公司搬迁技改 项目环境影响补充报告》的批复(昆环保复[2018]9 号)。

       为迎合市场发展需求,建设单位新购置部分生产设备进行生产能扩增,利用现有 厂房空置区域进行建设,不涉及新建厂房及构筑物建设。总投资 8000 万元新增 20 余台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新增矿用移动金属屏蔽监视型橡套软电缆 30km、光伏低压铝合金电缆 800km、光伏直流电缆 600km、电焊机专用橡套电缆 500km 提高公司电线电缆制造的水平和生产能力。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三十五、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77-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 383” 中“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 VOCs 含量涂料 10 吨以下的除外),因此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我单位接受委托后,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对项目建设地周围环境状况进行了实地调查,收集及核实了当地有关环境资料,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规范编制了《昆明昆宝电线电缆制造有限公司绿色新能源电缆生产线建设项目报告表》,供建设单位上报审批。

       2、建设内容及规模 

       (1)主要工程内容  

 

扩建项目为提高公司电线电缆整体制造的水平和生产能力而新增原项目配套生产设备,新增 20 余台主要生产设备,公用工程依托原项目配套设施,具体工程建设内容见表 2-1。
2-1 项目主要工程内容一览表

 

项目
组成

名称

建设内容及规模

备注

 

 

 

 

主体工程

 

1#厂房

 

导体生产车间

生产电线电缆的导体半成品,仅为简单绞制,不进  行电线电缆的外包,本次新增铝合金大拉丝机 1 台、连续退火铜大拉丝机 1 台、束线机 1 台、框式绞线机 2 台、弓绞机 1 台

 

新建

 

 

 

2#厂房

 

电缆车间

非独立操作间,本次新增成缆机 1 台、钢带铠装机、SJ120 塑料挤出机、SJ90 塑料挤出机、卧式高速编织机、630 单绞机、36 型编织机、60 型金属氩弧焊管组机

 

新建

 

 

电线车间

非独立操作间,本次新增 SX-150/16 型橡胶挤出机、SX-120+90/16 型橡胶挤出机、SX-70/16 型橡胶挤出机、JXL-150+90+65 型橡胶挤出机、JXL-65+45 型橡胶挤出机、GJ-630 弓绞机

 

新建

 

辅助工程

宿舍、食堂、办公室

建筑面积 40565.85m2,
1 楼为食堂,2-4 楼职工宿舍,5-6 楼办公室

 

依托

 

 

 

公用工程

给水

市政供水管网供给。

依托

 

排水

雨污分流;雨水排入园区雨水管网;生活废水排入呈贡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

依托

 

 

供电

工业园区已建有完善的供电系统,项目供电从区外 10kV 支线引入区内变配电室。经变配电室变压为 380V/220V,50Hz 低压供企业内各单体使用

 

依托

 

供热

项目生活设施采用太阳能;厨房采用液化气和电;

依托

 

 

消防

项目的消防水由区域总管供给,环状管网上设置了室外消火栓,
间距不大于 150m,并根据规范设置阀门井对其作了必要的分隔,可保证消防用水的要求。

 

依托

 

储运工程

成品库房

2#厂房北侧空置区域

依托

 

原料库

2#厂房东侧原料库

依托

 

 

 

 

环保工程

隔油池

容积 5m3,位于食堂外

 

 

依托

 

化粪池

已建设 7 个容积为 10m³化粪池

绿化

8647.58m2

垃圾房

1#厂房西侧、南侧分别设置有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桶

厨房油烟治
理设施

厨房油烟净化器

一般固废暂
存间

2#厂房西侧别设置有 20m2 固废暂存间

危废暂存间

占地面积 20m2

新建

 

废气治理设施

电缆车间新增 1 根 15m 排气筒、一套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两座集气罩,电线车间新增 1 根 15m 排气筒、一套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一座集气罩

 

新建

 

2-3 产品及产能扩建前后对比一览表

  1. 主要生产设备

本项目主要新增生产设备 20 台生产设备,其他设备沿用原来设备。扩建项目主要
设备见下表 2-4 所示,扩建前后全厂设备变化见下表 2-5 所示。
2-4 本扩建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

 

 

 

噪声

选用低噪设备,减振隔声,消声措施。

新建

 

  1. 产品方案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电线、电缆的生产大多数设备为通用设备,仅仅是生产环节的差异。因此,本扩建项目生产的各类产品中,无分明的生产线分界,根据客户的需求,利用生产设备生产不同的产品,项目建成后新增矿用移动金属屏蔽监视型橡套软电缆 30km/a、光伏低压铝合金电缆 800km/a、光伏直流电缆 600km/a、电焊机专用橡套电缆 500km/a,具体见下表 2-2,扩建后全场产能变化情况详见表 2-3 所示。
2-2 本扩建项目产品方案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1

连续退火铜大拉丝机

LH0-450/11KT

1

 

2

铝合金大拉丝机

LH0-450/13

1

 

序号

产品型号

产品名称

新增产能
km/a

1

MYPTJ

矿用移动金属屏蔽监视型橡套软电缆(8.7/10)KV

30

2

ZC-YJLHV22

光伏低压铝合金电缆(1.8/3)KV

800

3

PV1-F

光伏直流电缆 1.8KV

600

4

YH

电焊机专用橡套电缆(0.45/0.75)KV

500

序号

名称

生产能力

计量单位

原审批

新增

全厂产能

增减量

1

钢芯铝绞线

1600

/

1600

0

t/a

2

钢芯铝合金绞线

540

/

540

0

t/a

3

架空绝缘电缆(1KV 和 10KV)

380

/

380

0

t/a

4

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

150

/

150

0

t/a

5

聚氯乙烯绝缘电力电缆

220

/

220

0

t/a

6

控制电缆(聚氯乙烯绝缘控制电缆、交联聚氯乙烯绝缘控制电缆)

220

/

220

0

t/a

7

聚氯乙烯绝缘电线(耐火、阻燃系列)

4280

/

4280

0

t/a

8

矿用移动金属屏蔽监视型橡套软电缆(8.7/10)KV

/

30

30

+30

km/a

9

光伏低压铝合金电缆(1.8/3)KV

/

800

800

+800

km/a

10

光伏直流电缆 1.8KV

/

600

600

+600

km/a

11

电焊机专用橡套电缆(0.45/0.75)KV

/

500

500

+500

km/a

 

 

3

束线机

JGGB-400/6

1

 

4

框式绞线机

JLK-630/12+18+242#

2

 

5

弓绞机

JGGB-630/6

1

 

6

卧式高速编织机

HGSB-16A

1

 

7

成缆机

1250/1+6

1

 

8

金属氩弧焊管机组

DAG60/180

1

 

9

钢带铠装机

800 型

1

 

10

塑料挤出机

SJ90

1

 

11

单绞机

GJ-630

1

 

12

编织机

36 型

1

 

13

挤塑机

SJ-120/25

1

 

14

橡胶挤出机

SX-150/16 型

1

 

15

橡胶挤出机

SX-120+90/16 型

1

 

16

橡胶挤出机

SX-70/16 型

1

 

17

橡胶挤出机

JXL-150+90+65

1

 

18

橡胶挤出机

JXL-65+45

1

 

19

弓绞机

GJ-630

1

 

2-5 本扩建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生产设备

型号规格

扩建前

扩建后

变更情况

 

1

铜中拉机

ZL-280/17

1

1

不变

 

2

铝合金大拉机

LT-450/13

1

1

不变

 

3

管绞机

JG-400/1+6

1

1

不变

 

4

管绞机

JG-630/1+6

1

1

不变

 

5

叉绞机

JC-400/12+18+24

1

1

不变

 

6

绞线机

JP-200/6+12

1

1

不变

 

7

绞线机

JP-12/6+12+18

1

1

不变

 

8

笼绞机

JL-500/12+18

1

1

不变

 

9

复绕机

400/500

1

1

不变

 

10

框绞机

JK-630/6+12+18+24

1

1

不变

 

11

塑料挤出机

SJ-65

2

2

不变

 

12

塑料挤出机

SJ-90

1

1

不变

 

13

塑料挤出机

SJ-70+30

3

3

不变

 

14

塑料挤出机

SJ-80

1

1

不变

 

15

成缆机

JC-1250/1+1+3

1

1

不变

 

16

锁接式装铠机

LZKH-100

1

1

不变

 

17

交联电缆生产线

CCV-80+175+100

4

4

不变

 

18

铜带屏蔽机

PRT-600

1

1

不变

 

19

盘式成缆机

JPD-3150

1

1

不变

 

20

成缆机

JC-1250/2+3

1

1

不变

 

21

24 锭金属编织机

HGSB-24

1

1

不变

 

22

16 锭金属编织机

HGSB-16

3

3

不变

 

23

云母包带机

TRBW-630

1

1

不变

 

24

电梯或提升机

富士

1

1

不变

 

25

复绕机

500/630

2

2

不变

 

26

局放测试系统

SR-2000/2500KVA

1

1

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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